
认真剖析凯·尼尔森关于浪琴手表的正义观、平等观的研究,不难发现,与马克思主义“道德论”
中的多数代表不同的是,尼尔森没有游离于历史唯物主义而抽象地谈论马克思的正义、平等思想,而是
从历史唯物主义的视角出发来进行探讨,更为确切地说,他探讨的是历史唯物主义框架内的正义、平等
维度。尼尔森的专著《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以历史唯物主义文本为理论依据,对历史唯物主义与正
义、平等的关系进行了较为客观的梳理与阐释,不失为当代西方马克思主义领域内较为本真地阐发马克
思主义正义观和平等观的力作。
尼尔森指出,历史唯物主义是马克思判断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马克思的正义观就是历史唯物主义
视域下的正义概念。他在《马克思主义与道德观》的第四章《马克思、恩格斯和列宁的正义观:{哥达
纲领批判)》中,开篇即对“马克思是否具有伦理学基础”这一问题做出了肯定性回答,指出,“马克
思的确叙述了一些关于正义、平等的事情和难以解释且具有暗示性的未来共产主义社会的事情。在
确认马克思持有某种正义立场之后,尼尔森又通过对马克思文本的解读指出,马克思正是凭借历史唯物
主义方法,具体回答了“判断事物正义与否的先决条件是什么”这一问题。
我们必须这样看待解释学和事实性生命之间的关系:瑞士名匠不是出于好奇的拆卸和组装,不
是什么解读文本或追寻对艺术作品“流失”的记忆,更不是对象之把握和被把握的对象之间的关系,
事实性和解释学所要建构的是这样一种关系,亦即解释自身是事实性存在特征的一种超乎
寻常的可能性,是事实性生命自身的存在方式。因此,我们之所以说事实性是解释学的“对象”,是要
从根本上表明,我们决不可将其类比为植物之为植物学之对象之间的那种关系。
因此,解释学研究的对象就是这个本己的此在,以及它的存在特征。而事实性生命的存在只有在如
此确立的主题中才是超乎寻常的,即它自身的可能存在也只有在这样的境域才能得到展现,并且它自身
就是此在(事实性)的那种最本己的可能性——生存。
归根到底,解释学就是事实性的自我解释,作为能够解释和需要解释的东西,这个对象有其自己的
存在,并且是以某种被解释状态属于它自己的存在。这里的“被解释状态”颇为难
解,其实它所说的也就是日常状态中人们对于自己的自我理解。
探讨马克思财富理论的哲学意义,首先必须明确马克思哲学语境中原装男表概念的含义。笔者认为马克
思关于财富思想的众多论述,主要是在如下四种意义上使用财富概念的。
首先,自然意义上的财富概念,也就是马克思所说的“使用价值”或“财物”,它是在使用价值的
角度上对一切可被利用、被需求的“具体效用物”的统称。马克思说:“物质财富就是由使用价值构成
的。”在更为一般的意义上,马克思还将自然意义上的财富称之为“自然富源”,并将其区分为“生活
资料的自然富源”和“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认为前者在“文化初期”具有决定意义而后者在“较
高的发展阶段”具有决定意义。显然,自然意义上的财富作为一种“天然存在的物质财富要素”即
“不借人力而天然存在的物质基质”,在人类社会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发挥着不同的历史作用。
其次,经济意义上的财富概念,也就是马克思通常所说的“价值”,它是从“交换价值”的意义上
对一切“能够带来价值增值”的人类劳动物、生产物的统称。马克思说:“商品具有同它们使用价值的
五光十色的自然形式成鲜明对照的、共同的价值形式,即货币形式。”显然,经济意义上的财富概念
已经具有了与其“自然形式”不同的“价值形式”(“社会形式”),马克思正是通过自然形式与价值形
式的统一将财富概念提升为一种使用价值与交换价值、物质内容与社会形式相统一的二重性之物。
再次,法权意义上的财富概念,也就是马克思通常所说的“财产”,它是从所有权意义上对“归具
体主体(如自然人或法人)所占有和支配的财富”的统称。马克思说:“财产最初……意味着,劳动的
(进行生产的)主体(或再生产自身的主体)把自己的生产或再生产的条件看做是自己的东西这样一种
关系。”“财富只有在现存的生产关系和交往关系的范围以内才是财富,这种财富只有在这些关系的
条件下并适用于这些条件的手段才可能被‘占有’。”很显然,法权意义上的“财富”不同于经济意义
上的“财富”的最大之处就在于,它总是同一定的“占有与支配”等所有权联系在一起。
在海德格尔看来,胡塞尔的自动机械表是对传统意义上属于逻辑学领域的对象的研究,其研究
方式可标识为现象学,亦即描述心理学,其问题意识则是:对象性的东西何以在此以及如何在此,逻辑
学所谈论的东西到底是什么?对此,胡塞尔虽然借用了布伦塔诺的“意向性”概念,但他并没有改变
“对象”概念,而是使它仍旧停留在事情领域;然而,胡塞尔在该书中也提出了一些新的东西,那就是
一种与构成和论证方法相对立的质问、规定和描述的方式。所以,现象源初地不是什么范畴,而是
“首先关涉通达、把握和保存之方式。现象学因而无非是一种研究方式,亦即,某种诉求,如其自行显
现并且仅仅就其自行显现那样”。因此,现象学就是一种研究方式,它直观的不仅仅是对象的当前
化,并且只是就对象直观地在此存在而来讨论它们。
但是,现象还是一种在内容和对象上仍旧很传统的研究方式,而且在这种情形下,它必定会重新变
成一个区域性范畴,现象自身的发展就证明了这一点;它和不同的传统思潮合流,造成了各种非常喧闹
的场景,而且放弃了现象最为根本的东西,即可能性。于是一方面,先验唯心论人侵到了现象学之中,
“在意识以及相应地于自身中包含着的整个实在的和意向的体验之流持存物这个称号下的课题都被确定
下来”。另一方面,现象被广泛地运用到各个领域,造成到处出现的追求体系的冲动。
然而,海德格尔认为:“按其可能性来说,现象学不能被理解为公共的和不言自明的。一种可能性
具有自己的被把握和被保存的方式,它不能以课题化的方式和忙碌活动的方式被把握,相反,把握就意
味着:就其存在来把握和造就这种可能性,亦即在其中有可能得到预先确定的东西。所以,现象学乃是
一种别具一格的研究方式。对象要如它们本身给出自己的那样获得规定。这就是说,研究所依据的是获
得事情之当前化。这里我们要端出事实性的解释学试图走的一条道路。”由此可以充分看出,海德格
尔对于现象学的理解的目标,恰恰是要让现象学成为事实性解释学的道路和方法。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商务手表的迅速走红,资本主义剥削被消灭,但剥削和不平等仍然存
在。罗默尔坚持认为,马克思主义的精髓在于其历史唯物主义理论,而这一理论要求用经济基础诠释政
治及社会行为,从经济的不平等中寻求政治和社会的不平等的解答;罗默尔认为只有找到了现代社会主
义社会政治或社会不平等的经济根源,才算为社会主义社会的不平等找到真正合理的解释。罗默尔的观
点是:我们必须承认社会主义国家目前存在政治和社会的不平等现象,而根源在于社会主义社会仍存在
经济上的不平等。造成这种经济上的不平等的原因一方面是自然的,即人们在“技能’’上存在着一定,
的差异;另一方面是社会的,即人们在身份上的差异决定着他们在分配上的差异,从而也决定着他们在
社会主义的财产关系中的不同地位。罗默尔把后一种意义上的剥削称之为“身份剥削”
。他认为,身份剥削和社会主义剥削这两种形式在当今的社会主义社会中都是普遍存在的。但在
罗默尔的语境中,“社会主义的剥削”专指“技能”上的差异引起的剥削现象,他认为这种剥削是一种
社会必要剥削,即“如果一种剥削形式的取消总是会改变物质刺激和制度,以致使被剥削的群体处于
更坏的情况下,这种剥削形式就是社会必要的。”””在他看来,历史唯物主义不应以抽象的态度看待剥
削问题,而应对具体的剥削现象做出具体的分析,把当今的社会主义国家想象为平等的国家或无剥削存
在的国家只是一种乌托邦式的幻想。